企业新闻COMPANY NEWS
客户服务热线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工业园
  • 公司电话:
  • 公司传真:
  • 联 系 人:段先生
  • 联系电话:18638103003
  • 邮箱:838238362@qq.com
企业新闻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新闻 > 企业动态

关于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使用回用料的国家标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28   来源:郑州宏泰管业   作者:Timor   浏览次数: 606
   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又称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是由聚乙烯为原料,以粘接树脂包裹处理后的钢丝缠绕成型的复合给水管道,具有高承压、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的特点,使用十几年后,广受专家及行业用户的好评,并于2016年底颁布了《给水用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道》国家标准GB/T 32439-2015,结束了十几年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使用城建部CJ/T 189-2007的标准。
   在新的国标中,重新定义了关于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使用回收料的标准要求,相比于189-2007标准,更加清晰明确了使用条件,使用规范,避免了不良厂商为了追求利益,大肆添加回用料的不法行为,为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保驾护航。
   下面小编就简答介绍下如何规范添加回用料:
   1、必须是来自本厂同一牌号生产的同种产品的回用料。意思就是必须是本厂同一原料产的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的回用料,因为在开机生产管道过程中,生产前期及生产后期会有部分管道属于残次品,不能符合使用规定,所以这部分的管道可以重新粉碎再使用。
   2、必须要对粉碎后的塑料进行清洁处理。因为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属于给水管道,需要符合饮用水标准,所以使用的原料必须保证清洁无污染,这样才能保证管子的安全健康。
   3、在新的国标中,特别强调不得使用外部回收料、回用料。
   郑州宏泰管业生产的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使用的均为聚乙烯原料,我们对于残次的管道都是向外承包处理,并不会再回收加工,所以请广大用户放心购买使用。

发布时间:2019-04-28
作者:Timor
来源:http://www.wlloo.com/news/show-436.html(关于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使用回用料的国家标准规定)
本文欢迎转发,转发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谢谢!